為貫徹落實《國務院關于新形勢下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》(國發[2015]71號),近日,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了《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知識產權工作的若干意見》(簡稱《意見》)。
《意見》提出了“十三五”時期西藏知識產權事業的發展目標:到2020年,基本形成符合西藏特點的知識產權管理體制機制,知識產權創造、運用、保護、管理和服務能力大幅提升,特色優勢產業、優秀傳統文化等領域的知識產權擁有量進一步提高,知識產權保護進一步加強,全民知識產權意識普遍增強,創新創業環境持續優化,逐步形成參與市場競爭的知識產權新優勢,為實現知識產權強區奠定堅實基礎。
圍繞發展目標,《意見》提出了完善知識產權管理體制機制、促進知識產權創造運用、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等3個方面15項重點舉措。如建立自治區知識產權工作聯席會議制度,明確由自治區政府領導擔任召集人;建立以知識產權為重要內容的創新活動評價制度;建立重大經濟活動知識產權評議制度;逐步健全適應我區知識產權工作實際需要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,積極推動國家有關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在藏代辦機構建設;明確提升專利質量、培育高價值知識產權等。
《意見》還從加強組織領導、加大財稅支持力度、加強人才隊伍建設、深化交流合作、加大宣傳力度等五個方面部署組織實施和政策保障。
自2016年國務院正式印發《“十三五”國…
近日,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了2016年主要…